泉州师范学院2024年专升本入学须知
第一条收费标准
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4〕费16号、闽价费〔2013〕176号等文件规定,学校专升本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5040元。(2)软件工程专业:每学年16000元。以上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住宿费:南安校区每学年650元。以上住宿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条退费办法
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第三条专业录取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条学生资助措施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多元化的学生资助体系。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
助学金: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等。
国家助学贷款:考生入学前可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和经办银行申请办理首贷或续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经学校审核确认,银行发放贷款,学生办理学费缴交手续。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金额12000元。
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本人病重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校内临时困难补助。
勤工助学:学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
社会资助:学校积极联系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包括泉州贤銮奖学金、泉州市关工委千墅奖学金、陈笃彬教育奖、泉州市慈善总会师范学院奖助学金、“同心助学松柏成才行动”助学金、陈祖昌奖学金、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奖助学金、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奖学金、张荣发助学金、陈守仁奖助学金和校友捐赠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等。
发展性资助:学校设立本科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由“给予型”“输入型”向“励志型”“强能型”转变。
第五条新生入学与复查新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报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未按规定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
查。经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上报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取消其当年进入我校的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