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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2024年专升本入学须知

来源:三明学院时间:07-09

第一章 学籍管理

第一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三明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三明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籍管理按照《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执行,转专业具体实施按照《三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明院办发〔2020〕63号)等文件执行。专升本录取的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四条 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归档调整我省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4〕18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和住宿费清退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执行。

第三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五条 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围绕精准资助工作要求,形成“奖、贷、助、补、减、免、缓、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帮扶体系。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优秀学生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详情可登录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http://xgc.fjsmu.cn/Website/Home/Index),咨询电话:0598-8398809。

责任编辑:三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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