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全日制高等教育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本科班招生简章
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
一、学院概况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有“海上明珠”之称的滨海城市——福建省厦门市,校区连同集美大学新校区的“嘉庚风格”建筑一起荣获“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
学院秉承集美大学百年来的优良办学传统,以“诚毅”为校训,坚持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历经二十年跨越式发展,学院形成了涵盖工、管、经、文、法、理、教育、艺术八个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设有12个教学系(院)、37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16000人。
依托集美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学院形成一支以集美大学选派教师和自有师资为主体,以企业、行业外聘教师为补充的高素质专任教师队伍。现自有教职员工554人,其中有专任教师300多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优秀教师3人、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4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1人、会计领军人才1人、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5人,财政部“全国财税系统优秀教师”1人,为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阳和启蛰,品物皆春。经过近二十年的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带着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信心,秉承百年“嘉庚”薪火的诚毅之船将把好方向舵,择高处立、向宽处行,以积极向上的精气神、长远开阔的格局观、求真务实的干事风、守正创新的敬畏感,向着“一流诚毅”的建设目标不懈奋斗!
(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3月)
二、全日制高等教育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本科班的性质及特色
全日制高等教育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本科班是高等教育学历的一种办学模式,它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将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教学与自学考试相结合,使自考学生的自主学习融入校园文化之中,为自学者营造了更好的学习氛围。
2007年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院设立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助学许可证编号020723149),开展自学考试助学活动。2019年引进泓深教育集团,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2020年获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2024年拟面向社会继续招生,所开设专业均为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三、校园风采
1.学院环境
在风光秀丽的鹭岛,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集美学村,坐落着一所富有朝气的应用型大学——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2.校园活动
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建设,积极打造主题多样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
四、专业介绍
★备注:
一、主考院校和专业如下:
①集美大学主考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工商管理(独立本科)、会计(专科)、财务管理(独立本科)、金融学(独立本科)、动漫设计(专科)、计算机网络技术(专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独立本科)。
②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主考专业:学前教育(专科、独立本科)、电子商务(专科、独立本科)、环境艺术设计(专科)。
③华侨大学主考专业:产品设计(独立本科) 、广告学(独立本科)。
二、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以上各主考院校各专业招生人数未满40人不开班,相应专业已报名学生需服从调剂。
四、以上专业专科阶段不分学习方向,本科阶段分学习方向。
五、学习安排和毕业待遇
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各专业开考计划进行教学安排,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学生通过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考试, 成绩合格者,将获得相应主考学校集美大学、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华侨大学和省自考委联合颁发、全国统一印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相应主考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条件,可获得相应主考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对于国家或省自考委规定的考试课程尚未全部合格者,发给相关的学业证明书。
六、学子风采
七、报名须知
1.招生对象
①高中、中专升本科(专本连读四年) :招收年满16周岁,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的高中、中专及同等学力的毕业生。
②独立本科段(两年) :招收年满16周岁,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学信网认证)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2.报名及录取
①咨询电话:18659247132
②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即日起可持有关毕业证书(或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报告单、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半身免冠一寸相片6张(白底彩色),到校报名或网络报名。
③报名地点: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景祺楼1楼113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④录取:经审核合格,并办理完报名及缴费手续后,学院直接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凭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
⑤开学时间: 详见入学通知书。
3.住宿
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
4.费用
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①学费: 19500元/学年;
②教材:自行选购;
③自考课程报考费、实践性考核费、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费等,按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另行缴交。(详见入学须知)
注:收费许可证:闽价费D04JW066
八、特别说明
1.我院以“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八个字对外招生,凡加入“教学点”或其他字样的招生宣传均系假冒,
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
2.凡擅自以学院名义在社会上进行招生的单位或个人,学院概不负责;对损害学院声誉的单位或个人,
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我院在招生中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费用均在报名时或开学报到注册时足额缴费。
4.以往招生期间有一些社会上的招生中介和个人进行欺诈宣传,骗取考生及家长钱财,因此请家长及
考生直接到报名点咨询和报名,也可以先通过网络、电话向学院咨询,再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5.如果各主考院校所招专业人数未达成班标准,我院可以采取合并专业的措施。
6.我院举办国际(中泰)教育项目,实行小班精授,帮助中国学生实现留学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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