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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南洋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来源: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时间:01-29

一、学校简介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创办于2000年,由海内外热心教育的十五位学者、企业家联合发起创办,是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全国高考统招和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下设13个二级学院42个专业,在校学生一万余名。

学校地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位于厦门翔安文教园区,占地587亩,设计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由瑞士著名建筑师设计,集数字型、环保型、生态型于一体。校园内湖光涟漪,绿树成荫。教学楼、学生公寓、标准田径场、创业活动中心、图书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现代化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宽敞洁净。学校现有专职教职员工和从厦门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跨国公司和研究机构聘请的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六七百余人。

学校秉承以人为本、特色办学、全面育人的办学理念,坚持创新型、创业型、开放型办学,注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即要求每一个专业的学生都要会懂外语、懂外事、懂外贸、懂外交礼仪、知晓国际国内形势;复合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的知识结构多元化,走向社会可以从事多种岗位的工作;应用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不仅要学好书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毕业生主要就业地区:厦门、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经济发达省、市。就业单位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民营、外资和台资企业等。

二、招生层次

学院全称: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11(全国代码)

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洪钟大道5068号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本次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入学后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福建招生资讯—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四、招生要求

1、外语语种:不限。

2、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福建省主管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六、录取规则

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颁布的有关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校认真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同时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和志愿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包括常规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

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对征求志愿进档考生参照常规志愿录取规则执行。

面向高中生招生录取规则:

执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考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面向中职类招生录取规则:

高职分类招考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办法,即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2023届普通高中类考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已报备厦门市教育局及厦门市发改委。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

2、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空调住宿费1980元/人·学年。

3、代办费收费标准:

教材费:每人每学年7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多退少补,学生毕业离校前结清。

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6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4、体检费:30元/生。

5、退费办法:

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录取通知书。

2、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官网招生频道(http://www.ny2000.com)和招生办公众号。

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录取信息查询。

九、联系方法

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可通过登录我院官方网站及我院招生办公众号查阅我校办学情况、招生资讯。

学校招生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洪钟大道5068号

邮政编码:361101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5115299 8807119(24小时)

招生办传真:0592-5061178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2-7769396

招生办公众号:gh_12a3b4fe1958

网址:www.ny2000.com电子邮箱:xmnanyang@163.com

责任编辑: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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